[摘要] 房子被拆,100多户居民集体“流浪”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南侧,有一条名为“蛋厂路”的小巷子。之所以叫“蛋厂路”,是因为它是原呼和浩特市食品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下属的蛋厂修的路。路两旁是食品公司及几家分厂的职工宿舍住宅区。站在“蛋厂路”上望去,很容易让人想起汶川地震的场景。
本报记者连线大帝公司,询问关于食品公司拆迁一事,对方未给予明确答复。
据了解,大帝公司三大股东现只剩一人,外界猜测其可能已无力继续开发改造此区域。
方案重新审核,引发“惯性”的信任危机
2011年11月10日,经玉泉区政府和鄂尔多斯西街办事处等各方的协调,终于起草了一份与旺嘉公司的安置补偿协议。后者同意安置大帝公司在食品公司住宅区拆迁未得到安置的拆迁户。
协议中还规定:“本协议签定后24个月内交付回迁房,因旺嘉公司与大帝公司交接办理接管手续,工程施工季节影响造成此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预计顺延6个月。”
居民代表李晓峰(化名)表示,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于顺延期的6个月,我们可以对这段时间的补偿费作出让步,但如果24个月后不能交房,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履行。
然而,有的居民反映,之前5年多从未发放过拆迁安置补偿款,此协议又没有提到具体过渡补偿款的内容,部分村民以没有过渡费、无法继续租房为由,拒绝在协议上签字。
据了解,目前食品公司已拆迁未安置的有53户。
“5年多的租房日子我们已经租够了。前几年城郊结合部还有房子,现在想住平房都很难找。”食品公司一职工说。
据了解,食品公司城中村改造项目共涉及300多户,已经完成拆迁95户,其中70岁以上居民20户~30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03年颁布的《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24条规定,临时安置补助费:依据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根据协议规定过渡期限,每月每平方米8元补助。
旺嘉公司一位郝姓经理接受《北方周末报》采访时表示,因为之前居民与开发商的一些纠葛,使老百姓对回迁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信任和抵触心理,他们接下来的拆迁工作将会面临很大困难。
据郝经理介绍,按照先前的技术要求,如果抓紧工期,管理合理,原来预计用四栋楼来建多层,到2011年年底有300多户就应该完成回迁了。但是现在新出台了规定,二环之内不可建多层,新政策的调整需要他们把原本打好多层的地基重新改建高层,这样施工要求就发生了变化,难度变得更大了。
据了解,现在交由规划部门的方案正在重新审核,在审核没通过之前户型设计这些不能做,其它的工作就无法进行。
然而,现在老百姓仍然担心的是,会不会像之前那样又是拆而不建,所以只要看不到房就不签合同,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链。
郝经理说:“因为前几项工作无法确定,为了拉近与老百姓这种信任关系,我们先起草了一份不太正式的认可性文件,决定回迁时优先考虑他们的回迁,保证他们的回迁面积等同或大于原来的面积。”
郝经理说,规划未通过之前,没办法签定一个正式的合同。等审核通过后,将协调各相关部门把剩余的几户拆迁了,尽快在2012年开春动工。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