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联合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开展的大型社会公众调查活动《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评选结果显示,呼和浩特市居民幸福感较高,入选全国十大幸福城市之一。
记者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联合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开展的大型社会公众调查活动《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评选结果显示,呼和浩特市居民幸福感较高,入选十大幸福城市之一。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不断加大民生投入,从社会保障到居住环境,处处为民着想、事事为民用心。2013年,呼和浩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629元,同比增长9.14%。呼和浩特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市四区、五个旗县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550元和5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64元,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标准达到每人6000元。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0.69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2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49万人。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共新建及回购廉租住房9761套,新建、配建和改建公共租赁住房2.55万套,限度惠及民生。此外,呼和浩特市已经改造完成675个小区的综合整治,并结合棚户区改造,解决了近1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在呼和浩特市政府的大力推进下,呼和浩特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4%以上,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60.25万人,参合率90%以上。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还将提高到430元,大病补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人民幸福感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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