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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时千万要仔细:接房纠纷,占商品房投诉6成

呼和浩特特价租房2018-02-09 10:01:50

陷阱

房屋质量有问题

案例:李女士购买了某楼盘精装修房。入住后发现很多设计和质量上的问题,比如烟道未设计、马桶漏水、洗衣机位置未设计地漏、跃层楼梯有裂痕等等。找开发商解决,开发商却称房子卖出去就不归他们管了,多次协调未果。

支招:开发商交房,应向业主提供《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购房者在接房时,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但在不影响居住情况下,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约定整改完成时间。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陷阱

交房货不对板

案例:李先生去年在江北某楼盘购了一套房,销售人员承诺,实得套内面积约78平方米,包括生活院馆和2个阳台,赠送面积至少5—8平方米。当时签约购房合同面积是75.2平方米,可交房后经测量面积却只有73.6平方米。不仅没有赠送面积,还少了1.6平方米,李先生直呼上当。

支招:购房面积应以合同签约面积为准。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

提醒>

接房时首先要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三书”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其次,要对房屋进行验收。一般收房过程中业主在验房前,物业会催促业主交付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业主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等几把。要注意的是,验房发现问题后别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举证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验房问题备案单。

验收房屋,重点包括对公共设施,房屋内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墙壁是否有空鼓,房顶有无倾斜;门窗是否变形,密封是否有问题;还包括各种管道、电气管线、下水设施等等进行查验。

另外,一定要注意核查房屋总面积。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很多。收房时,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案例:王女士在北部新区某楼盘购买一套高层房。接房时才发现,所交房屋与合同存在较大差异。房屋的外墙与其它标准层比较,多了一个环状外墙,使客厅的落地窗变为了非落地窗,严重影响了采光和视线效果。接房时,王女士就向开发商交涉,但开发商不予解决,称规划时就有。

支招:购房者与开发商因交房标准发生纠纷,可申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可双方进行协商,如若无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陷阱

交房

案例:曾女士在某楼盘购房,可6年多了还一直未交房。去年投诉过一次,说是去年9月份就交房,后来又说是今年7月份交房。可现在客户去看房子还没装门窗、电梯、水电及配套设施、绿化。业主们担心7月份是否真能交房。

支招:对于类似长期拖延交房的行为,购房者应向当地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如无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照合同规定,开发商未按时交房,交房的行为造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购房者赔付交房违约金。

面积缺斤短两、房屋不是漏水就是设计有问题、装修房质量得不到保证……接房时,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纠纷变得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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