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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如何为10类无 人员圆“ 梦”

呼和浩特新闻网  2016-11-17 09:22

[摘要] 将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10类无 人员解决 问题,这是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 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无 人员登记 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具体内容。

将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10类无 人员解决 问题,这是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 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无 人员登记 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具体内容。 学者认为,《通知》中的一大亮点是针对无 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了具体的 方案,这对于长期以来望“户”兴叹的“黑户”来说是一道曙光,是他们圆“梦”的钥匙。

“呼和浩特为10类无 人员依法 ,将切实解决‘黑户’无法与家人在 本上团圆, 、工作、婚姻等不能走正规渠道的问题。”内蒙古嘉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换生认为,依法登记 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从《通知》中我们看到,呼和浩特对不同原因造成的无 问题分别提出了具体政策,这让办理条件和程序更加明确,也让针对性、操作性更强。

依法为哪10类无 人员登记常住 很明确——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 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 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 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 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 的人员;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 人员; 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 人员;《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遗失造成的无 人员;呼和浩特市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 人员;其他无 人员。

同时,《通知》针对不同情况,明确了办理 登记的具体办法。就拿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 人员来说,《通知》明确表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呼和浩特市无 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 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 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 登记。申请随父 的非婚生育无 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从这一点我们能看出,呼和浩特不仅在解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 人员 问题,也在规范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源头。”丁换生认为这是既立足当前解决好无 人员问题,又着眼长远防止形成新的无 人员,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态度,有利于依法 ,树立法治 。

《通知》不仅明确了依法为10类无 人员登记常住 ,并要求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无 人员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现行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内蒙古自治区办公厅关于解决无 人员登记 问题的实施意见》和《通知》精神不一致的内容。公安部门要抓紧修订完善 登记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 登记管理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时为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 人员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为无 人员依法登记 提供依据;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救助、收养登记等工作,依法为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 人员办理收养登记,保障无 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内蒙古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所长孙晓刚看来,呼和浩特完善配套政策让“黑户”圆了“梦”这是要拍手叫好的事儿,但让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跟上是 为“黑户”圆“梦”后送上的大。

“难、没有社保医保等是无 人员的痛点”孙晓刚说,如何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并为无 人员登记 后解决 问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服务和便利等,是 下一步要关注的关键。呼和浩特正在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无 人员登记 后解决各项社会保障,将对于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呼和浩特在为10类无 人员解决 问题时,会让一些办理虚假 的违法犯罪者钻了空子吗?呼和浩特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

首先,呼和浩特明确了解决无 人员登记 问题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 登记的合法权益;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每个无 公民的实际情况;坚持分类实施,区别情况制定无 人员登记 政策;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 人员登记 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其次《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认真梳理本地区 重点问题,摸清本 区域内无 人员数量及有关情况。要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依法依归为无 人员办理 登记。要升级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强对无 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严厉打击借机办理虚假 违法犯罪,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 的 性。要严密户籍档案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对无 人员 登记材料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办理无 人员 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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