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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家园6户业主 遭遇开发商一房两卖

北方新报  2016-08-25 09:24

[摘要] 2015年12月21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天府家园的6户居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收到了来自法院的执行公告,要求他们在公告发出次日起15日内搬出自己的家,逾期法院将强制执行。不清楚具体情况的居民们向法院了解后发现,他们全款购买的房产被开发商卖给了其他人。

2015年12月21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天府家园的6户居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收到了来自法院的执行公告,要求他们在公告发出次日起15日内搬出自己的家,法院将强制执行。不清楚具体情况的居民们向法院了解后发现,他们全款购买的房产开发商卖给了其他人。

8月22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天府家园小区。据业主刘英虎介绍,天府花园小区是由内蒙古兴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光房地产)负责开发销售,刘双利、王慧、李德清等6人在2010~2011年间分别与开发商(公章显示)签订了天府家园商品楼认购书,并都选择了全款购房。当时卖给他们房子的经办人是施工方段占元的儿子段俊峰。段俊峰卖给他们房子时已经说明这些房子是顶账房,房屋认购书上的甲方盖的是开发商的章,他们6个人以为是开发商同意段俊峰卖房,加之顶账房便宜,所以他们交了全款后就开始装修了。房子已经住了四五年了,谁知道会出现这种事。

李德清等人提出了执行异议。李德清等人了解到,早在2007年11月12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李来栓就与兴光房地产签订了这6套房子的认购书,认购书的甲方也是兴光房地产,唯独经办人一栏换了人名。

2014年5月22日,李来栓将段占元及兴光房地产告上了法庭。经玉泉区法庭立案调查后,法庭判决段占元构成了对李来栓的侵权行为,要求段占元停止侵权行为,并将此6套房屋交付李来栓,同时法院也向这6套房子现在的住户下达了执行公告。

李德清说:“法院虽然下达了执行通知,但在整个案件调查中都没有通知我们,就算是要调查也应该是调查我们和李来栓谁才是户主。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让我们搬走,我们接受不了。再说,购房、装修费用由谁来赔?”

李德清等人向记者出示了认购书及购房收据,收据显示李德清等人都是交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收据上的收款人不是兴光房地产,而是段占元的儿子段俊峰。在认购书中公章显示,甲方为内蒙古兴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小区售楼部,负责人为张亮亮。

8月23日,记者联系上了段俊峰。据他介绍,从2005年开始,他就与开发商张亮亮(挂靠内蒙古兴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按照合同,天府家园小区应该建3栋楼,段俊峰提供资金,楼房盖好后,段俊峰拥有60%楼房的所有权,张亮亮拥有40%的楼房所有权。但是因为手续不全,在第三栋楼刚封顶时,主管部门不让建了,这样按合同约定双方所占楼房数量自然就不够了,以至于发生这样的纠纷。据段俊峰介绍,到现在他在天府家园的投资还有三四百万没有收回。因为垫资,当年看门的到现在已经看了10年了,由于付不起工资,看门人的工资也是用房顶的。直到现在他和张亮亮还在打着官司。

随后,记者拨打了张亮亮的电话,但是对方没有接听。随后,张亮亮给记者发来短信。记者回复说天府家园一房二卖的事希望能采访。张亮亮在短信中也同意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但是直到8月24日记者发稿时,张亮亮仍然不接记者电话,短信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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