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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房产开发企业出租住宅加大税费减免力度

内蒙古晨报  2015-06-06 06:00

[摘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售的商品房租赁给居民的,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当地政府可结合租赁期限的长短给予全部或部分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减免。

昨日,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区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住宅加大税费减免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售的商品房租赁给居民的,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当地政府可结合租赁期限的长短给予全部或部分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减免。

自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蒙古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同时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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