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继续审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其中创造性地提出了租赁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两种基本住房保障方式。市政府已投入资金约10亿元,加大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力度,积极筹集租赁型保障房,推进合作型保障房试点。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继续审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其中创造性地提出了租赁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两种基本住房保障方式。市政府已投入资金约10亿元,加大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力度,积极筹集租赁型保障房,推进合作型保障房试点。目前,已掌握公租房源近5万套,开工建设合作型保障房4900套,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框架初步形成。
保障房入住后,也并非高枕无忧。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邹劲松昨日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表示,北京已将入住后保障房家庭的复查作为常态,去年复查的2250户经适房家庭,发现1135户有购房记录,目前已取消243户已购房家庭的保障房资格。
经适房:半数被复查家庭有购房记录
邹劲松介绍,北京住房保障审核非常严格,经过街道、区县和市住建委的三级审核,并进行两次公示。在审核中已淘汰了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而且即便审核符合了,在轮候期间收入超标或购房了,仍要被排除在外。自2007年以来,北京已通过复核取消了约5万户家庭的资格。
根据北京的法规,购买了经适房的家庭,如果再购买其他商品住房,就要退出已购经适房。但此前北京对此查处不多,很多经适房家庭都认为自己已住了,就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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