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呼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和促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优先安排未利用地,鼓励使用未利用地指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保护耕地的政策。
呼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和促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优先安排未利用地,鼓励使用未利用地指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保护耕地的政策。
据悉,对重大工业项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低价标准的50%执行。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低价标准的15%执行。与此,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引导城市新区向丘陵和土地缓坡区等未利用地延展,用好荒山、荒滩等未利用土地资源,控制占用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资源。
推荐阅读>>>
呼和浩特:回民区150个老旧小区将换“新装”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