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赛罕区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历时一年多的规范管理,赛罕区1215家小饭桌中,已经整改规范509家,关停取缔不合格小饭桌479家,限期整改227家,基本使小饭桌食品卫生、住宿安全和管理、经营者的收益和家长的经济承受力得到了保障,并且将大学路小学家属楼内10家小饭桌作为试点规范管理,在全市进行推广。
记者昨日从赛罕区教育局了解到,经过赛罕区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历时一年多的规范管理,赛罕区1215家小饭桌中,已经整改规范509家,关停取缔不合格小饭桌479家,限期整改227家,基本使小饭桌食品卫生、住宿安全和管理、经营者的和家长的经济承受力得到了保障,并且将大学路小学家属楼内10家小饭桌作为试点规范管理,在全市进行推广。
9月11日,赛罕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卫生、食品药品、消防等多个部门,再次对辖区内的小饭桌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加强小饭桌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保障小饭桌内学生的安全。
据了解,赛罕区开办小饭桌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居民楼三层以下;人均面积不低于2.7平方米;小饭桌负责人应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不良记录或犯罪记录证明,持证明到小饭桌所在的社区进行备案;小饭桌应配备两个洗菜池、两块案板、两把菜刀分开使用;从业人员要进行体检并办理健康证,餐饮人员要统一着装;学生床铺为一人一床,不得设通铺和3层铺;饭菜原材料上架存放;厨房应封闭,建立饭菜48留样制度;生熟食品分开冷藏等。同时,对于经营规范的小饭桌,学校要予以公示,引导家长把孩子送到规范的小饭桌就餐、午休。
下一步,赛罕区将以奖代补,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和管理水平,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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