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13日公布了2014年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其中确定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6%;下线为3.5%。
为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13日公布了2014年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其中确定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6%;下线为3.5%。
同时,发布了13个行业的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分别为:农林牧渔业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5%;采矿业基准线为9%,预警线为12%;制造业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2%;建筑业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5%;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5%;批发和零售业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2%;住宿和餐饮业基准线为10%,预警线为15%;金融业基准线为12%,预警线为16%;房地产业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基准线为12%,预警线为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基准线为12%,预警线为15%。13个行业工资增长的下线均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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