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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方案出台进入倒计时 意见递交国务院

经济参考报  2014-03-29 00:00

[摘要] 两会前国资委向中央企业进行了新一轮意见征求,并且重新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递交国务院。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两会前国资委向中央企业进行了新一轮意见征求,并且重新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递交国务院。

“国家对于这么一份纲领性文件的出台非常慎重,国资委在三中全会以后就国企改革进行了多轮调研,上周,国务院和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对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尚未出台的文件内容进行了讨论。”一位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他表示,国企改革涉及到包括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等多个部委的配合,因此需要统一协调,具体出台时间还要等国务院安排,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上述人士说,国企改革的总体基调没有变化,指导意见的内容将在操作性层面进行一些调整,就是从“能不能干”落实到“怎么干”。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将包括民营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的具体实施办法,特许和垄断经营领域哪些部分放开资本进入等问题,国资委也将通过分类方式来推动国企改革,实行一企一策,并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推动国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今年将会以试点为主,不会大规模铺开。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正在酝酿出台的指导意见中,除了之前垄断领域进一步放开将更加具体化,国企改革将和反腐败同步进行,其中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评估过程更加公开、公正、有序,防止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前几轮不同,三中全会后国企改革进入一个小高潮并呈现新的特点,一方面是地方国企改革方案井喷式的出台,另一方面是原来被称为改革难点的垄断性央企也率先改革,而完全竞争性行业的央企改革动作却相对谨慎。“和垄断企业不同,我们一直处于更为公平的市场环境,以前该改革的地方都已经改革了,如果再动恐怕需要更强有力的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一位建筑类央企负责人对记者坦言,他们在给国资委提交的意见中,提出了国资委可以在关于员工持股、市场化选聘、高管薪酬等改革上选取一两个央企进行“试点”,然后再逐步推行的建议。

在多位央企负责人看来,除了实现混合所有制这个方向外,由于没有一个确切的行动纲领,尽管企业各自都酝酿内部改革方案,但实际上很多央企仍处于观望阶段,一旦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出台,将会带来新的改革高潮。

记者了解到,作为垄断行业巨头的“两桶油”已经率先进行改革。除“两桶油”之外,宝钢集团、中航科工集团、中国海运集团、大唐集团等多家央企在近期相继成立了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改革事宜。

“改革涉及到很多敏感问题,所以不能贸然行动,我们希望国资委能够指定一两家试点进行改革,并且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和解决,让其他央企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推进改革。”一位房地产央企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实际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1506.799,0.00, 0.00%)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更多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国资委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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