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批复同意了赤峰市城市规划区面积为3706平方公里。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批复同意了赤峰市城市规划区面积为3706平方公里。
据悉,批复要求在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总体规划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是:近期到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为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132平方公里;远期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为1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20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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