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座落于赛罕区昭乌达路以东、乌兰察布东街南侧的一宗国有土地,依据呼政土字(2011)6号《关于划拨给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已划拨给内蒙古自治区医院,面积6836.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
座落于赛罕区昭乌达路以东、乌兰察布东街南侧的一宗国有土地,依据呼政土字(2011)6号《关于划拨给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已划拨给内蒙古自治区医院,面积6836.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四邻分别为:东邻—二轻局工艺美术宿舍,南邻—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西邻—昭乌达路,北邻—乌兰察布路小游园、康维等各二楼商户。在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办理土地登记过程中,北邻康维等各二楼商户未签四邻章,现采取公告形式告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异议,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给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进行土地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 1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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