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近期因民间借贷、房地产问题而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当地政府为规范金融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对之前部分媒体对当地民间借贷问题的报道做了回应。
据奇巴图介绍,近日鄂尔多斯市政府已经出台了《规范金融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鄂尔多斯市将依法规范融资行为。比如依托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服务中心,为民间资本提供中介服务,引导民间资本以股权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从而盘活民间资金,活跃地方经济;加强对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性中介机构的管理,引导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依法正常开展经营业务。
奇巴图介绍说,鄂尔多斯市还将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对顶风作案、高利吸储、集资诈骗、暴力讨债、恶意逃债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将排查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风险监测分析,制定预案,做好预警,努力防范和控制房地产行业因民间借贷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件。
奇巴图说,为了提升房地产行业的抗风险能力,鄂尔多斯市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继续提高房地产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房地产企业数量,杜绝实力小、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小企业在当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二是严格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今后全市境内的土地出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项目开发,都要严把资质关,严禁超资质开发建设;三是推进市内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整合重组,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组中小型房地产公司,提高房地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的大型企业发展壮大。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鄂尔多斯市还将对具有一定实力、有土地等资产、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积极协调贷款银行,做到不抽资、不压贷、不上浮利率,并通过转贷、展期等办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此外,鄂尔多斯市将设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其中,市本级财政首期出资1亿元,吸纳市内外大中型企业、社会资本和部分产业资金共同注资,设立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推动和支持市内房地产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帮助诚信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保障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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