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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福地商务度假村住宅区手续不全 购房5年无法入住

内蒙古晨报  2011-06-17 13:56

[摘要] 2006年购买了一套新房,到现在都无法入住。楼房竟没有任何开发手续,虽然已经完工,但贷款和房产证都无法办理。

2006年购买了一套新房,到现在都无法入住。事实上,该楼房竟没有任何开发手续,虽然已经完工,但贷款和房产证都无法办理。2005年10月,贾女士看上了包头市万青路新福地商务度假村的住宅楼。经售楼人员介绍,贾女士得知这栋新楼盘是电梯楼,取暖用壁挂炉,居住条件非常新潮,而且2006年10月就能交工。贾女士有些动心,在售楼人员的热情推销下,贾女士决定购买这里的楼房。就这样,贾女士与开发新福地商务度假村住宅小区的开发商包头市福远鲲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购房5年无法入住

签订合同后,贾女士和老公商量将旧房子卖给邻居,等待搬进新房居住。可是到了2006年10月,房子并没有如期交工。但售楼部工作人员魏强向贾女士承诺,2006年12月一定能交工,“2007年春天天气暖和了你们就可以装修了”,并建议贾女士先将旧房子卖了。

贾女士听到魏强的话,就放心地将旧房子卖掉了。但到了2007年,房子还是迟迟未能交工。

2007年4月,贾女士的女儿要结婚,贾女士想交了装修保障金,对新房进行装修。但开发商要求她交纳全款才可以。贾女士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而旧房子已经卖给别人,贾女士只好先搬到山东的女儿家居住。一直在女儿家住到今年5月,贾女士不得不写了书面借据,约定定期交纳房款,才入住了新福地商务度假村的住宅区。

田女士于2006年6月购买了新福地商务度假村住宅小区2栋1单元8层A0801号房,房屋建筑面积共194.63平方米,单价为2578元每平方米,共计501756元,双方于2006年10月1日签订了购房合同,田女士向开发商交纳了40%的房款,共计201756元,准备等交房后再办理贷款等手续。

购房合同中标明:出卖人应当在2006年10月31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据田女士介绍,直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有将房屋的钥匙交给她,贷款的相关手续也无法办理,房子仍然无法入住。

购买新福地商务度假村住宅小区2号、3号楼的业主共180余户。一些没有其他房屋而急于入住的购房者不得不提前住进“新房”,在没有天然气、冬天不通水的家中度日,更别说享受物业等配套设施和服务。

据田女士介绍,先后购买新福地商务度假村住宅小区的购房者手里拿着的购房合同都不相同,根据时间段分为好几个版本。有的是与包头市福远鲲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有的是与包头市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这是因为在田女士等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包头市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接手了包头市新福地商务度假村的事宜,期间,始终是一名叫杨文忠的男子出面与购房者接洽。之前也通知过田女士等购房者更改购房合同,但购房者并不接受更改合同的要求。

开发商承诺没兑现

田女士向记者介绍,因为此事购房者多次上访,包头市青山区政府也多次出面协调。记者从田女士提供的青山区政府《研究处理新福地商务度假村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中看到,从2008年到2009年,包头市青山区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新福地信访问题。

2008年9月11日的《研究处理新福地商务度假村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中表明,“一、鉴于新福地商务度假村商品房无法交付使用及办理相关手续资金缺口的问题,要求购房业主在已交房款40%的基础上再向包头市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房款的30%,共交至房款的70%。此款主要用于房屋的配套设施及商品房所需相关手续费用。二、待业主交齐房款的70%后,联系包头市相关部门办理开发商品房所需的相关手续,剩余的30%房款协调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或用于展飞房地产办公楼抵押贷款。三、包头市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好住宅入住时的各种配套设施,保证业主今年能够顺利入住或使用。”

2009年9月2日的《会议纪要》中标明,“一、新福地2、3号后续收尾工程急需完善,经测算共需175万元,目前已有25户业主将房款交至75%,共计280万元,已能够进行后期工程的完善,经协商决定从280万元中支取170万元并要求开发商在两个月之内将后期工程进行完善,以达到入住条件,凡交清全款的2号、3号楼业主均可领取钥匙。”本次会议之后,田女士等购房业主与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该会议纪要签订了协议书。

此外,田女士还向记者提供了2009年8月31日包头市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书写的《承诺书》,承诺书表明,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严格按2009年8月27日会议纪要内容使用提存款。如果从动用笔提存款之日起两个月内,该商品房未达到入住条件或公司将该款挪作他用,青山区政府有权处置公司现有办公楼或剩余未出售的住宅,所得款项补充提存款项。

但如今购房者反映,至今小区的绿化、硬化、天然气、取暖等配套设施均未投入,根本不具备交工条件,也没有验收手续。

开发商又建新工程

据田女士介绍,2009年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又在新福地商务度假村住宅小区附近开建展飞佳苑工程,已经建至4楼后,在田女士等购房者的阻止下暂时停工。今年5月,田女士发现该工程又开始施工了,这让购房者们非常气愤。

6月15日,记者来到包头市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看到新福地商务度假村住宅小区北侧又盖起了新的楼盘,建筑工人正在工地上忙碌着。工地南面的墙上贴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为展飞佳苑6号、7号楼,建筑单位为包头市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质检单位为包头市质量监督站。

记者在工地南侧的办公楼里见到了负责包头市展飞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部事宜的杨文忠。杨文忠介绍,新福地商务度假村的购房者必须缴纳全款才能入住,其他事宜请记者去包头市青山区政府找政法委书记李冈协调,他不予回答。

6月16日,记者来到包头市青山区政府,获悉李冈已调离政法委,现任包头市青山区区委办公室主任。李冈表示,此事青山区政府采取两条处理办法,一个是公检法机关已经介入此事,还要进一步调查处理,另一个是青山区政府也将此事向包头市政府汇报,正在等待包头市政府的批复,如果顺利,今年下半年将会有一个较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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